伞响响响响

可爱迷人世界第一青春无敌美丽善良快乐魅力四射的夏日时间限定反派角色,而且会永远爱你

【雷安/嘉瑞】提喻柑橘(完结)

安迷修在与雷狮一拍两散之前常常约我,听说是因为二人搭档掀翻舞池的气氛过于诡谲,总得有个不甜不咸的第三者镇场。偶尔会答应,更多的时候我缩在二室二厅最里面的那间,然后对着电话那一边电子音乐人群欢呼的嘈杂大喊,你们祸害彼此就好,别烦我。


别烦我。这句话贯穿我与安迷修的室友生活,甚至成功入选他寄给我的贺年卡片里提到的格瑞经典语录。在收到第一张top1标着这句话的语录小卡片时他成功让我开始怀疑自己:我本以为我并不是多么刻薄的人。


安迷修就拍着我的肩膀笑:“哎呀,开开玩笑,格瑞你人挺好,我真想当你室友一辈子。”


我们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不过当时心里以为的原因跟现在不太一样。以前我是以为总有一天安迷修会很不好意思地跟我提,要搬出去啦,因为雷狮终于打定主意跟他同居啦,他们准备进入没羞没臊的结婚生活啦。我甚至盘算好了怎么回答他,我会告诉他,去吧安迷修,窗台上你那盆含羞草留下,我怕它天天受刺激合个没完没了。


然后我想起来,那盆含羞草好像死了,盆我还没丢出去。


大概在半个月前。



提喻柑橘   文/伞响


tips:雷安嘉瑞/现代paro/OE与BE/有其他角色死亡成分


*格瑞中心室友视角,除了两对主cp外还有一点鬼莱。

*《白日焰火》的姊妹篇,可以独立阅读也可以当作一个信息量巨大的补充。

*雷安only的《白日焰火》全文阅读走:点我

*有纽约提喻法与时时刻刻中引用字句,成分大概在600字。



我并不是故意苛待一盆植物,只是它似乎生来缺乏一股生长的冲劲,如何浇水施肥都仍然蔫趴趴,茎叶泛出死气沉沉的颜色,每一寸都在宣告它要死了它真的要死了。我每晚都做好第二天看见那盆含羞草彻底失去绿色的准备,没想到它竟还有点血性,绿色与黄色你挤我推,谁也没盖过谁。


我偶尔写张字条烧了埋进土盆里激励它,大体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那一类的,心知那是苟延残喘。拖着一口气不放的植物和恋爱都注定连坟墓也没有。


然而笔下写起来又不是那么一回事。金说过我也许很适合当个作家,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然而又一个字都不说,闷在心里发酵。写故事的不就需要点发酵的能力吗,文字蒸腾出来会有酒香,当时中了邪,决定试试。大学选的土木工程,文字权当副业。


虽然之后真的开始靠胡编乱造吃饭。


我二十一岁遇见安迷修,正是人生最低潮的一段时间,走路恍惚得能撞上树。凯莉是第一个发现我头上有包的人,当场夸张掩嘴大呼小叫,哇哇哇格瑞你头上撞得好惨好惨呀痛不痛呀!金和紫堂幻被引过来,手忙脚乱给我贴创可贴,我特别想说没破皮的时候这玩意儿就是个装饰贴纸,但是终究什么都没说。他们三个担忧地看着我,我猜我仍然面无表情,金先开口的。


“格瑞,有什么事你要说啊,我们多少能帮帮你。”


感谢关爱,但玉皇大帝都没法让我父母活过来。我难受得要死,自己一个人躺在大学宿舍里成了僵直的木头,手指仿佛不是自己的,一动不动。这时候安迷修找到我,他是学长,刚刚毕业,正想找个人合租附近的公寓,可惜因为一些这样那样的私人纠纷,没人敢跟他一起。


安迷修跟我谈合租事宜时首先问我会不会打架能不能自保,我大概猜到那是怎样一些私人纠纷,但仍然不作声点了点头。现在的日子太平乏,父母的死如同一剂强效麻醉,将整个人的知觉都从头到脚剥去,正需要刺激的事物将我拉回正轨。


我听说安迷修也很能打,那我们加在一起,至少可以保证不会闹出人命。


谈妥之后安迷修给我鞠了好几个躬表示感谢,其实他开的价格很便宜,我也很感谢他。我有点窘迫,毕竟是学长,位置上总有点不太对劲,不过也能看出跟他闹私人纠纷那位究竟是多么缠人,竟让眼前阳光高大的青年连找人合租都如此艰难。我问出口了,那个人叫什么?


安迷修一脸迷茫,我没男——呃女朋友啊?


我是说让你差点找不着人合租的那个,找茬的。我补充。


“噢,你说他啊,没想到你知道这个还能答应。”他挠了挠头,“叫雷狮,不是学校里的,但总能混进来堵我,挺麻烦的。他那人是个强盗,讲不通道理,你绕着他别管就行。”


我又点头。这时我还没能预见到一年之后的未来,要是知道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我就是继续躺在宿舍里烂掉,也不要现在跟安迷修签下室友合约。那个在我眼前把自己性向说溜嘴,以骑士道自居的学长,在一年之后与整条街最著名的不良喝了交杯酒,私底下偷偷成亲了。天都塌了。


但这还不是最天塌的部分。写到这儿我终于意识到,这个故事太令人感到腹胀胸闷,本不该被写下来。




又或者,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不该被写下来的故事,只要他们足够有趣,足够——好。


安迷修与雷狮的素材还不错,至少是我二十来年的贫瘠人生经验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我喜欢拿周围的人作角色原型再往里填上故事,这样就莫名像是活在了两个平行世界。有的作者或许能为此感到心满意足,不过对我来说,只是让角色变得更鲜活的一种方式。我看着他们在我身边,拍手,牵手,吻手,分手,很有意思,也很没意思。


这几句话都针对了好几个不同的方面,唯一一个没写进小说里的人是我自己,作者总是对跟自己密切相关的事物格外矫情,处理的方式都带着知识分子气息,啊,还有一个。还有一个金发金眼的小鬼,叫嘉德罗斯。


但没把他写进小说里不能怪我,毕竟他走得太早,我甚至还没完整地给他下个定义。而且嘉德罗斯不喜欢我写的东西。真是啰嗦,你看你花一整章写那个渣渣女人要不要买星星闪片发卡,十页之后告诉我她决定不买,这有什么意义?我把样刊从他手里抽出来,面无表情丢进书柜。


可恶的,年仅十三岁的小鬼,到底能明白什么?


渣渣女人指的是凯莉。我与嘉德罗斯之间隔着八年光阴,已经是条年龄代沟。我一点也不想听他对我的作品发表的任何评论,我知道他什么都看不明白,甚至有可能认不全字……认不全字可能说过头了,嘉德罗斯是本市有名的神童,各项比赛拿杯拿到手软,倒不至于看不懂一个非科班出身的文字工作者写下的胡言乱语。但我仍然不想他看。


你太在意身边这些琐碎的东西了,格瑞。他得意地竖起手指,真正的王从不仔细辨别平民的头发丝,他们只会浏览众生百像。


“仅仅是你的一面之词罢了,自大狂。”


刚认识的时候我还叫过他几句小朋友,在认识到这小屁孩的狂妄本质之后母性光辉褪去得无影无踪。我自以为还算喜欢照顾人,但前提是照顾的对象知道怎么接受别人的好意。高二那年我被请去当他的临时家教。他的父母,典型上流社会人物,平稳又高雅的格调,名字不超过十个字母的品牌根本不会穿在身上,连袖扣都是毫不张扬的巴洛克珍珠。


我们听别人介绍,你的数学很不错,想请你在这方面多多指导我们的孩子。


我点了点头。听说这家的孩子颇有些不服管教,先前找来辅导的老学究一个个被他气得摔门而去,为了缓解孩子的抗拒感只好尽量找来年轻的老师。感谢平日做家教时那些主顾的盛赞,否则哪里轮得到我一个高二的学生来这样的大富大贵之家来教人。


虽然我对自己的理科造诣颇为自信,但起初我并不相信自己需要用到早已精通的大学知识,毕竟,只是个小学的九岁孩子。我那时是这样想的,事实证明我大错特错。嘉德罗斯见到我那天就拿出大学微积分向我请教,目光不怀好意,大有写不出来就立刻将我扫地出门的意思。


当然,那点东西难不倒我,我趴在那张小学生尺寸的小矮桌上写了半页纸,腰压得酸痛。写完以后交给嘉德罗斯时我仍在腹诽,要是这孩子连微积分都学了到底还要我一个高中生来干什么,没想到对方把纸扔到一边,看也没看一眼。


你不检查?我问他,他耸耸肩,目光坦诚。


“怎么检查,我不会啊?我刚学到二元二次方程呢。”


反应过来之后我皱紧了眉,嘉德罗斯露出恶作剧得逞的表情,高高昂起那颗金毛乱翘的头。


“不过啊,我很快就能学会了。你做得不错——刚刚要是面露难色,我确实会叫管家把你赶出去的,格瑞。”


我盯着他,在心里一遍遍告诉自己,拿钱办事,有气别上头,上头伤身。


事实证明,当嘉德罗斯的家庭教师这件事本来就很伤身。为了赚到这笔外快,我不得不跟高中学校申请走读,每天放学时会有穿着黑西装的私人司机开辉腾送我去那座大宅。不知道的以为是家长的帕萨特,知道是什么车的伸着手指颤巍巍骂我年级第一还装穷,真人不露相。


真相是狐假虎威,有钱的是嘉德罗斯的家族不是我,特意解释又显得太做作,一来二去选择放任流言飙窜,假装自己真的攀上什么高枝。我可以打包票,我内心没有一丝一毫想要讨好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金发小男孩,为自己谋一份未来的企业高职的想法。太累人了,而且很不地道。


虽然嘉德罗斯本身便不是一个多么地道的人,不按常理出牌,作天作地,作得我没法视而不见,课余时间一心一意扑在教育问题儿童上。跟嘉德罗斯争论也是件太作的事,我指责他的道德感太过淡薄,而他只会冷哼一声,说格瑞你真叫我失望。他偶尔会发怒,总是冷哼,然后睁着那双金色的大眼睛瞪着你。你回望他,一开始觉得是小屁孩不懂事,后来仔细一看,发现那双眼睛里很冷酷地空空如也。


我这下明白过来,其实他应该心里什么都知道,有些惋惜。


那时我并不知道自己在惋惜什么。尽管这份活我干得不是那么痛快,出于某些原因,我一直没辞掉那份工作,直到我的父母因意外离世。




我一直记得好些年之前的某一天,安迷修跟我讲他与雷狮认识的故事。那天雷狮没找上门来烦他,我们一人抱着半个西瓜,坐在电视机前收看小马宝莉。我心想嘉德罗斯肯定爱看这种,那家伙虽然讲起大实话比任何人都直白冷酷,心里却还是个小孩模样,留着童稚的影子,对颜色鲜艳又姿态活泼的动画人物有着不一般的喜爱。


安迷修提醒我,你别太小看嘉德罗斯了,他不仅是个天才小怪物,现在也不是九岁了——他十四啦,都要青春期了。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已经跟他相识五年。时间过得有点太快,我已记不清它从手中滑过的具体触感,只有它仍然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如长河般奔流不息的直觉。


对于安迷修来说,或许也是如此。他刚跟雷狮不明不白地混到一起,急需找人倒出那些长期隐蔽在黑暗里的蹩脚故事。我乐意听他讲,盘算着那部以他和雷狮为主角的短篇小说——他说雷狮以前收了人钱来找他麻烦,暗算了他一把,把他从头到脚痛打。


“结果就这么个极端暴力的开始,我们两人居然还能一起一见钟情的,太有默契。”


安迷修连自己都感慨,我摇了摇头。我完全不明白对毒打自己的人一见钟情是怎样的受虐心态,但既然他们两人自己这么说了,我就当是这么回事吧,在小本子上记下两行笔记:Ultraviolence。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雷狮在我们大学的风评差到极点,但他对我还一直挺客气,大概调查履历之后发现,我也有属于自己的麻烦,并没有时间去招惹他的安迷修,哪怕同居一个屋檐下都不可能抱在一起睡。我还发现他认识嘉德罗斯,他们似乎打过很多架,不过关系也没有多恶劣。这让我心里有些微妙,原来嘉德罗斯不止能跟大他八岁的人争得不分上下,大九岁的也没问题。说不定嘉德罗斯本就非常擅长对付他们这样的人,食谱的上下位置标得分明。


认识也是好事,这样有事没事四个人可以聚在一起,吃个鲜芋仙或者麻辣烫什么的。嘉德罗斯十三岁那会儿个头太矮,站在我们中间显然是任性弟弟模样,出去吃饭时被服务员小姐摸头给优惠是常有的事。我负责按住濒临暴动的嘉德罗斯,雷狮一般在偷笑,安迷修就跟着服务员小姐去结账,场面和谐大好。


即使被羞辱至此,嘉德罗斯仍然从不抗拒我打电话叫他去吃鲜芋仙,也许是因为我辞掉家教的工作后他再也没有正大光明每天见我的机会。小孩子对于人生百态的看法超出同龄人一截,对在意对象的心思却太过明显,明显到雷狮和安迷修次次都在后面嘀嘀咕咕指着我们俩发笑。我转身,面部表情不善。


“笑什么,再笑我把你们俩直接写死。”


雷狮还要继续笑,安迷修有点紧张起来,他拉着对方的手,说恶党你别笑了,我还是希望我们俩能恶始善终的。雷狮没了声音,表情居然有些难得一见的窘迫,那表情跟我私底下问起安迷修准备什么时候跟雷狮同居时的表情如出一辙。连嘉德罗斯都再也忍不了酸臭,嫌弃地凑到我耳边,问我还要跟那个基佬一起合租到什么时候。


再说吧,我回答他。我也没有更好的室友选择。


其实我是不舍得。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四个人一起笑骂打闹,仿佛就能把降临在格瑞这人二十一岁的遮天黑云统统驱散,有很多痛苦挣扎的事似乎都不用再想。况且还有嘉德罗斯,还有像颗巨大热源的嘉德罗斯,只是待在他身边都会觉得浑身发烫。他说过,你太在意这些事了,格瑞,你不该看得那么仔细,偶尔应该抬起头大步直接往前走的。


我也很想,直接往前走。我在心中默念,跟上他走在前面的步伐,刚吃完鲜芋仙,走走有助于消食。健康的生活习惯是我帮嘉德罗斯框出来的,不然他大概早在垃圾快餐和橘子汽水里埋到天荒地老。雷狮和安迷修远远落在后面,太阳落山了,走在前面的小屁孩身上还剩一层暗红的浮辉,我跟在他身后走了又走。最后嘉德罗斯终于察觉那两人离我们太远了,停下来等。


他转过身仰头看着我。格瑞。他说。


怎么,呃,又饿了?


不是。他想了想,最后什么也没说。


我想我们之间还是隔着很多东西,比如他从来不想提起的富有得可怕的父母,他从来都选择避而不谈的真正身世,我二十一岁那年突然从他的日常里消失的原因,以及退出又坠落的具体过程。


我只是觉得,我当初摔得那么粉身碎骨,不是为了让他同情,更不是为了让他知道了难过。




关于金,我想写的东西不是那么多——因为有些事根本不该被再次提起来,发小的笑容在我脑内照片里已经发黄发脆。我仍然记得那个早晨他满身狼狈找到我的出租屋,咧着笑容说格瑞帮帮我吧。我让他进去,给他温毛巾擦脸,然后我发现他脸上和身上有不少淤青和划痕。


问他是怎么回事他也只是摇头,没过多久就扯开话题大吵大闹要看电视,我冒着吵醒安迷修的风险给他打开天线,他看了没一会儿就睡着了,躺在沙发边,眉头罕见地皱成忧虑的形状。金是乐天派,遇到什么都一往直前,我还没见过这样的他,那天过得格外焦躁。


再之后他趁我去超市买菜的时候溜走了,留下字条说不要担心,再再之后,我再也没有打通过他的电话。


我担心得要死要活,问遍了每一个认识金的人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没有人能回答我,连紫堂幻也不知道为什么金一夜之间从大学去了学籍,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有凯莉给了我一点消息,女人的直觉总是很准,她说,金的姐姐似乎出了点事,她被带走了。


于是事情的轮廓在我脑海里被勾勒出来,金那天对我笑得那样灿烂,竟然是在说永别。


我知道他一定独自去做傻事,发了疯一样找他,期间打来的电话我一个都没回,在这座城市里不要命地四处找了三个星期,几近掘地三尺。最后我仍然一无所获,拖着满身疲惫回到出租屋,发现屋子里堆满了啤酒的瓶子,安迷修坐在客厅中间的地上,迷迷糊糊地身体前后摇晃。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丢下行李箱,我走过去拍他的脸,他又晃了晃,睁开眼睛。


“噢,是格瑞啊……说起来,你这几个星期,咳,去哪儿了来着?”


你醉了。我冷静地评估了眼下的状况,但仍然感到不可思议:安迷修从来不会用啤酒把自己灌成这样,他不喜欢啤酒,啤酒是雷狮的饮料,噢……雷狮,我意识到了什么,这些天的未接来电里似乎没有雷狮的名字。


“你们掰了?”


“掰了。”安迷修简单地回答我,他看起来喝得有点困了,不过没有要哭的迹象,“好像是一个星期前……?本来想打电话跟你说一声,你没接,我挺担心的。”


……我很抱歉,无论是关于这几个星期还是关于你和雷狮。我挣扎了一下。


道什么歉啊。安迷修笑了,晃了晃手边的空酒瓶。又不是你的问题,我跟那家伙一早都知道,这种关系长不了的。今天也没什么事,就是早上起来打扫,发现床底下还存着不少啤酒,喊人来搬有点不好意思,干脆自己干了。


放屁。我冷眼看他,要不是我及时赶到,安迷修大概能把自己逼到吐出来。这事可能真的跟我没什么关系,可我仍然……如果他们准备分手的时候,我还在这个地方,说不定还能帮忙。而且还有一点,看着雷狮与安迷修分得如此波澜不惊,我反而心惊胆颤。过年时我还收过他们一起写的贺年卡,画的东西黏黏糊糊,底下两个人的名字并排签着,看起来很般配。可是。


——你看,任何的关系,任何的事物,都是可以这样轻而易举地结束的,没有人能够免俗。一个早晨,天一亮起床,人感到全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仿佛自己无所不能。于是人猜想,这一定就是所谓幸福的开始,而在那之后还会有更多更多的幸福接踵而来。


但是人后来都明白了,那不是幸福的开始,那就是幸福本身,过完了就没有了,在那之前没有人知道该省着点用。


我给不知道多久没充的手机插上电,过一会儿它终于亮起。几乎是在亮起来的那一瞬间,嘉德罗斯的电话就打了进来。我犹豫了片刻,按下了接听,没开免提把手机拿得离耳朵半米远。


“我操你妈格瑞!!!!!你他妈终于知道接电话了?怎么回事?”


声音不出所料大到这个距离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我没说话。


“格瑞?格瑞?说话!你他妈是被绑架了吗,你吱一声。”那边的声音仿佛意识到什么,突然压低了下去,“你真被绑架了?你知道你在哪儿吗,被带过去的时候路上有什么标志没有——我他妈现在就去搞死敢绑你的混账。”


我依然没有开口,任由那个因变声期而沙哑无比的熟悉的声音抓住我,把我一点一点从崩溃的边缘拽回现实。双亲死了,金的姐姐和金消失了,雷狮抛下一切离开了,安迷修活着跟死了一半似的。我以为早早失去父母已是我人生中能遭遇到的最大的不幸,然而世界说我想错了,我的世界只用了三周就又塌了一次,只剩嘉德罗斯,只剩嘉德罗斯了,用他一如既往直白简单又不容拒绝的方式,让我回到人间。


只剩下一个嘉德罗斯。


“格瑞?”


我听到自己的呼吸在颤抖,对面也沉默下来,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自己的鼻腔里挤出一丝像是啜泣的抽吸声,几乎是哽咽。我吓得摸了摸自己的眼眶,却发现那是一片干涸。我的眼眶与心脏一样,只有几乎裂开的永久的枯萎的土壤。


“……我操!他们给你用了什么,吐真剂还是催泪瓦斯?我会让那堆渣滓死成肉泥!”


对面显然捕捉到了那声像极了哭泣的响动,嘉德罗斯的声音赫然变大,以为我被药物折磨了,也显然不相信我真的会哭。他喊了一句什么,然后窸窸窣窣的声音和谈话声,似乎是他在吩咐管家去准备车辆。我又吸了吸鼻子,终于能控制自己的声带了:“我没事,回到住的地方了。”


“那你刚刚不说话干什么!你想吓死人吗?噢不用集合人手了他没事——喂格瑞!你这些天去哪儿了?”


“……我有点累,嘉德罗斯,我想去睡一会儿。”


“你把话说清楚!最近到底——”


“安迷修和雷狮分手了,你知道吗?”


安迷修和雷狮分手了,你知道吗。我重复了一遍,就像在确认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我曾经以为那两人会一直待在一起,曾经以为扒开来全是柔情蜜意的针锋相对会永远继续下去,曾经以为他们会有个——至少不是寂静得如同从未发生任何事的结局。


“……什么,雷狮那家伙——他上星期发短信跟我说他离开这座城市了,我还以为他是去旅游?”


尽管此时此景实在不好幽默,但我仍然被嘉德罗斯的话逗乐了,苦笑。似乎只有嘉德罗斯是永远不变的,旁若无人,骄傲自负,也从不懂得去思考其他人的感受,更不擅长从别人的角度理解问题。嘉德罗斯,九岁拳打华罗庚十二岁脚踩哥白尼,如天神降临万众降伏英明神武风光无限征途万里现在也毕竟还只有十四岁,最多最多是个情商低下的达芬奇。那时的我这样想。


“安迷修在家里喝到瘫了,我现在实在没力气,你有时间吗,过来一趟?”


那边安静了一会儿,响起他咬牙切齿的哼声,最后他说了一声好。


挂断电话,疲惫潮水一般缓缓淹没我,我彻底脱力了,倚靠着沙发边缘坐下来。我想我是真的没有办法了。




雷狮从一开始就是个非常奇怪的家伙,虽然我身边已经有许多许多奇怪的家伙。


我披着毛毯握着杯热水,出租屋里进来了一群黑西装的保镖人物,在嘉德罗斯的授意下拿起扫帚和拖把,开始打扫这个腐烂气味蔓延的住处。阳台上的含羞草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死的,我猜它的主人失魂落魄的三个星期让它忍受饥饿太久,落下治不好的病根。


桌上有一整袋腐烂的柑橘,安迷修睁开半只眼睛,说是他找到雷狮住处想问明白时对方送给他的,不过一个都没吃。那种让人肠胃翻滚抽搐,甜蜜到发臭的气味,在我打开塑料袋的一瞬间飘散出来。嘉德罗斯皱了皱眉,我盯着袋子里已经不成样子的内容物,一阵迟来的疼痛袭上心头。


美好的夏日柑橘,这段恋情也的确如它的保质期一般短暂,而我甚至还没有写完以两人为原型的小说大纲,他们的故事就已经结束了。


你会觉得那些日子太过短暂吗?我低声问安迷修,他似乎还有点醉,没有回答我。


嘉德罗斯叫我别理安迷修,再让他多睡会儿。看着再次变得一尘不染的出租房,他终于满意,把所有的保镖轰出门外,关了门之后眼睛安静地盯着我看。我与他一起在沙发上坐下,他无聊极了,在影碟收纳盒里乱翻,找出一张买私房甜甜圈时送的卡通碟。


我又去了厨房,打开冰箱,里面还没有坏的只有盒装牛奶,只好塞给他一盒,等待着飘满雪花的电视屏幕显示出影像。画面终于亮了,我们首先看见高举巨剑的松鼠,一蹦一跳地在雪地里奔跑,他向一颗原本会成为他的食物的松子表白了。


你的名字已经填满了我的身体,我的人生,我的一切,你不明白吗!那只松鼠如此宣告,松子瑟瑟发抖,往后退了一步又一步,终于摔进尚未冻结的河里,顺流而下,去了远方的远方。松鼠也跟着跳进河里了,他被寒冷彻骨的水冻得连牙齿都打颤,抓着岸边一根枯死的野草维持平衡,仍然张着嘴大喊。


没关系,这样我就离她又近一点了吧!我爱她!


松鼠被冻在了冰层之下,如一枚完美的琥珀,整个冬天都停留在那个“离她近一点”的地方。而种子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中被冲上了岸,春天她发芽了,长出两片绿叶。这时松鼠的尸体在解冻的河里沉浮,向着她漂流而来,河水湍急,他在她眼前一晃而过,一闪而逝。她松了一口气,不知为何却又大哭起来。


松鼠竭尽疯狂的最后神情令我想起雷狮,想起他大笑着举起巨锤挥舞的姿态,想起他是怎样在污浊中践踏猎物,想起他在欢笑的间隙里偶尔来不及掩饰的侧颜。或许我应该与他通个电话。我留下嘉德罗斯一个人在客厅,自己走上阳台。想了很久,我仍然没拨出雷狮的号码,最后退而求其次,拨通了卡米尔的。


对方接起来第一句话也很简单:我不知道雷狮大哥在哪儿。


好吧,或许雷狮是铁了心的想走,甚至没有带上他的海盗团。卡米尔告诉我,两个星期前海盗团被雷狮亲自解散了,所有人都被发放了不菲的遣散费,但是没有一个想要那笔钱或者离开。


雷狮解释过,他有重要的事要做,必须做,而这件事他只能一个人做,没有任何人能帮他,影响他,抑或是阻止他。海盗团从来都对雷狮的命令有着条件反射,卡米尔原本想继续跟着他的大哥干活,而雷狮却给了他一张机票,转眼就把他送到了伦敦。


大哥他早就想好了。说到这儿卡米尔的声音变得极其干涩。他早就想好要送我读大学。这里很好,建筑的历史悠久,学园里还有一条优雅的河穿过——可我,或者说我们,还是想要待在他身边,只是撑场面的摆设都好。


他既然已经用心良苦至此,你们又何必呢?


我忍不住去劝电话那端的少年,想起雷狮那总是饱含深意的双眼。他一直保持着那种昏天暗地娱乐至死的黑色幽默,在某些事情上却从不含糊。海盗团是的,安迷修显然不是。雷狮把所有的事都安排好了,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居然就是落下了一个对安迷修的完整交代,草草分手了事,连泯恩仇的一炮都没有打。


我觉得幽默感很重要,只是我从不曾拥有。我不对自己说谎,尽可能真诚地对待自己,但我仍然逐渐丧失了变换表情的能力,直到整个人都快消失不见。


“早知道雷狮大哥会有这样独身离开我们的一天,我们还不如在先前哪场黑帮斗殴里为他死了算了。”卡米尔的声音很轻,也许是时差令他困倦。我不知哪里来的想法,突然对他开口。


“那你希望我让你们死吗——我是说,在我之前就在筹备的那篇短篇小说里,我可以让海盗团为他死。”


那边沉默了一会儿,说可以,死得越惨越好,惨到大哥一辈子都忘不了就最好了。我很有些惊讶,你们别太苛待自己,也别太执着了。我说,然后挂断了电话。动画片已经接近尾声,我进来时松树长出了一方浓密的枝叶,她身上住了很多很多的松鼠。嘉德罗斯打个哈欠,这个故事结束了。


我重新坐回他的身旁,在记事本上用签字笔涂出时间线,在人物死亡里用加粗字体写上“海盗团”,添加了一些至今想到的细节。比如安迷修的起床气,雷狮爱吃甜的,他们的初遇无比暴力,之后的故事也无比暴力……我看着那些字句,眼前却闪过那两人并肩前行的剪影,突然感到自己不再认识它们。它们成为了无意义的,苍白的鬼画符,全是无病呻吟。


可所有的笔划又在白纸上晕染开,颜色诡谲,鲜艳无比。


我很珍惜那种感觉,于是我在时间线上又画一条小横杠,在上面写了这篇短篇小说的名字:《白日焰火》。




安迷修第二天收拾好了自己。他甚至起得比我早些,我在九点走进卫生间,他在洗手台前哼着歌刮胡茬,见我来了往左挪出一个位置。我一边挤牙膏一边小心观察他,发现他已经很像三个星期前那个他了,给我一切都还安然无恙的错觉。


我有些感谢安迷修,至少我知道还有人需要我照顾,如此一来责任心便能盖过痛苦,使我免于崩塌。嘉德罗斯不太明白为什么雷狮跟安迷修能闹成那个鬼样,或者说他本就不理解任何寻常人们为了感情寻死觅活的理由。他不明白也很正常,十四岁的孩子而已,况且太早见识了人心险恶,长歪也情有可原。


嘉德罗斯会表露的个人情绪种类单调,对我大多表现为“来打一架”和“一分高下吧”。我大学刚读完的时候就已经没有能教他的科目了,在那之后也只能一次次为他恐怖的记忆力与理解能力甘拜下风。乍看孩子气的举动与话语,里面全是将近溢出的自尊和傲慢,本质已跨越了年龄和世俗观念障碍。常人在他眼里与蝼蚁无异,即使年长于他也不过是活得相对久的小虫,仍然是蝼蚁。


但他仍然会认真地注视我,然后说,来,格瑞,我们分个高下。


我室友倒是一副非常明白的样子,刚丢了男友还有心情调侃我。


“你以为你接受的是谁的爱,是嘉德罗斯,是天神之爱!”


然而天神个屁,嘉德罗斯在我房里玩怪物猎人玩到抱着手柄睡着时怎么不想想自己的尊贵的身份,然后意识到自己占据了贫民格瑞的私人床铺呢?第二天如果发现自己是在沙发上醒来,天神还会大发脾气,问可怜的原著居民为什么不可以睡在一起——天知道为什么他觉得我们应该睡在一起。


但是我也毫无办法,只能在床上再摆一个枕头,必要的时候让出一半领地,让嘉德罗斯在我身旁休息,睡得像只毫无防备的大型动物,居然莫名显出柔软可爱。我是知道的,尚未成熟的外表下蕴藏的巨大力量,毫不动摇的双手,蔑视一切的目光,足以将溃散的失魂落魄的我连根拔起,再用他独特的方式重新粗暴拼凑捆好在一块。


为什么会是嘉德罗斯。我在某些夜晚昏昏沉沉躺下,额头抵住他并不宽阔的肩膀,与他一起睡熟之前,会突然涌起这样令眼眶酸涩的冲动,神经里只要稍稍薄弱些的部分都被刮得生疼。我想格瑞并不是生来那么坚强,血肉之躯经过父母与挚友之死的熔炼,以为终于百毒不侵,靠近同样百毒不侵的嘉德罗斯,竟然还是会觉得痛。


虽然嘉德罗斯不说,但是我猜他也很痛,疼痛是必然的。他没事就跑来这小出租屋留宿,家里除了确认他完好无损以外不会限制自由,完全是放养的姿态。我有一次问他家人平时跟他关系怎么样,他很无所谓,说就那样,比较像在受托照顾珍稀的某种动物——会比较小心地养,但是不会很爱。


这个形容很吓人,我盯着他金黄色的毛茸茸的发顶,嘉德罗斯已经比以前高了不少,但终究没到男性的身高爆发期,仍然比我矮下大半个头。我下意识想伸手摸摸,手被他一把抓住,男孩目光灼灼看过来,像要将我吞吃入腹,最后沉默里张嘴咬了一口我的手腕。


我这才意识到,嘉德罗斯并非给人赏玩的猛兽,而是这世间唯一的,真真正正能将我压在身下撕咬出血的庞然巨物。想把手抽回来时拽了好几下,他一直不肯放开,眼神里全是我没见过的意味深长,我几乎开始慌乱了。最后他终于肯收力,不容拒绝地抓着衣领把我扯得身体前倾,然后在我耳边低声警告,我就该给你点教训,格瑞,你总是不知道我是怎么看你。


其实我知道的。我面无表情,心里想着我知道,我全都知道。


而你却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连个屁都不敢放,假装一无所知地消费那孩子身上热烈的焰火,人,渣。我对自己说道。


我重新整理起以前写过的几篇小说,其中有几篇云图式的作记,是关于金他们三人的故事。我修改了一些看起来太过针对的人物特性,将终稿交给刚被分来负责我的编辑。莱娜小姐是个优秀的文艺工作者,还很擅长泡出甜度与奶适中的美味咖啡,如果不是拒绝男人的手法太过绝情,应该是个近乎完美的调情对象——安迷修如此评价,并怂恿我去试一试。


我反问他,真有这么好,你自己为什么不试一试。他顿了一下,说想多享受一会儿单身生活。我没再追问下去,我知道每个人心里都有跨不过去的坎,不如彼此多担待些。


莱娜小姐对我们之间的小插曲一无所知,她第三天将稿件带回我的出租屋,给我写下几条修改意见。包括结局,她用红笔圈了一段,那一段是在说主人公克服千难万险,不仅赢了那场肮脏的比赛,还向世人揭露了统治阶级不齿的阴谋。完美的团圆结局,中间也死了不少配角,符合读者既希望过程颠簸黑暗显得趣味不俗,又暗自期望结局和美的心态。莱娜小姐告诉我,或许可以试着剑走偏锋,让三人突兀地在结局死于非命。


“你知道的,现在人们的口味变了——悲剧就是有高度,凄惨就是有深度,黑暗就是有思想。”她简单地为我解释,目光犹豫,“潮流刚开始改变,不如尽早把握风向,还能当一回通俗小说界的领头羊。”


我答应她会认真考虑。我想起金最后的结局,现实里的情节发展总比小说中更模糊,我连他至今是生是死都无法得知了,但我仍然一样活着,谁没了谁好像都可以活。死?每个人都在死去,在往死走的路上走得或长或短,这个世界没了谁仍然照常运转,地球不需要人类,是人类需要地球,尽早看清才是唯一出路。


虽然我仍然想知道他与他的姐姐“消失”的理由,而人消失的理由总是千奇百怪,无一相同的……我发觉我被温水煮青蛙一样的现实打磨得平滑了,被揉捏成了一个沉默的旁观者,唯一能做的便是深夜无人时在文档里隐忍地记录至今发生的所有事,然后在梦里把愤怒和泪水统统驱除。我没有力量,我只有自己。


但是莱娜小姐本身仍然是个小小梦想家,会相信一些看起来很蠢却蠢得很有希望的理念。于是我问她,刚刚那一套不像你平时会说的,是不是鬼狐天冲教给你的?她红了脸,跟我说是。


说得好听点,鬼狐天冲是她上司,出版社的主要持股人。说得难听点,鬼狐天冲是她半个金主,只不过莱娜小姐仍然想谈谈感情,每天早晨从那个衣冠禽兽床上爬起来都分文不取。我想她也知道那个男人笑意盈盈的双眼里到底有几分真情,只是女人总是更加擅长自欺欺人。


而我也为莱娜小姐感到惋惜。我曾经见过鬼狐天冲怀拥合作项目的女性负责人,用最柔软温和的声音与她交谈。尽管所有人都知道生意场上调情也是手段,但讨人喜欢的男人总能得分更高。鬼狐深谙此道,在美色攻势下再附加一点损失微小的让步,能哄得对手心甘情愿签下合同,合作愉快。莱娜小姐本不懂这些,在鬼狐天冲身边待着也就懂了。没有怨言。


有多少事是自然而然地就懂了,然后就不发一言了的呢。我看着她,就像看着安迷修,看着我的父母,看着我。




很久很久之后,我还是给雷狮打了电话,他接起来听到我的声音时没有意外,笑着问我最近是不是跟嘉德罗斯闹别扭。因为那孩子突然想起来这茬一般,一下子发了不少短信跟他怀旧,问他当初为什么离开安迷修,看起来火气很大。我撒谎了,没有告诉他嘉德罗斯已经离家出走。


我说我没有,嘉德罗斯最近不错,安迷修也不错。


“别说笑了格瑞,我知道他们俩都过得不好,你也过得不好。”


我沉默了半晌,我知道雷狮说的是事实。他是我们之间最早从欢乐平和的假象中清醒过来的人,离开得也最为洒脱。一直以来都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他与安迷修的理念冲突,被他笑称“艺术品位差异,Artistic differences”,洋文的语调阴阳怪气。我本以为他们会坚持下去,坚持到有什么更大的崩塌来临,再狠狠打一架作为告别。


但是没有,雷狮走了,拍着肩说了再见然后走了。我听他讲述这几年的经历,他说南方湿热无比,比起北方气候要温柔许多,但是难捱起来也十分难捱。他说他前年终于又见到他父母,男人老了,恶性的病痛使他看起来瘦小无比,已经无法下床。他的母亲当着他几个哥哥的面,将他客气地请进了书房,然后对着他下跪。


“‘我知道小时候我与你父亲待你不太好,可也不是那么差吧?你就当行行好……’”


雷狮在话筒里模仿她的语气,我想象着年老色衰的女人跪在已经高大可靠的儿子面前,皱纹里溢出眼角淌过去的泪水,两人的脸上有着同样的基因留下的痕迹。而雷狮看着她又会是什么表情,雷狮对着我模仿的现在又是什么表情?话筒只传达声音,我知道雷狮的声音里没有颤抖。


“……所以我答应了,白送钱和一整个公司给人,谁不要啊是吧,我又他妈不傻。”对面深吸了一口气,我跟雷狮心知肚明,事情不是他嘴中那个轻贱不屑的意味。


他离家出走,在外风雨飘摇十几年,在一个尚有年轻血性的年纪强迫自己回了头,成为了家人的一根支柱。他知道男人和女人对自己至少有生育之恩,再狂妄再不羁再毁天灭地也抹不去的血缘关系。于是他放下刀枪,放下巨锤,放下海盗团和安迷修,放下所有杀伐血腥,他高飞轻薄的灵魂最终落了地。


你看,他长大了,于是他要回到人间。


“你不想问问我安迷修最近怎么样?”


我冷不防问他,他那边笑了一声,然后声音里多了冷酷,还有些复杂缠绕的怀念情绪。我问,你告诉我吗格瑞?他戏谑地问我。


不告诉你。我也很冷酷。


有好一阵子没人说话。


离开他的那一天,我收拾好东西,离开我的地下室。雷狮说得缓慢。我在火车站等了一会儿,觉得他可能要从拐角或者什么地方追过来打我一顿,不过他没有。我等了很久,他没有出现,所以我搭上了火车,去了最南边的几个城市看看。


南方潮湿又炎热,空气里总有股缱绻的泥土气味,与干爽又杀气重重的北方截然不同的风景。我遇到过不少人,他们很像安迷修,为人良善又心肠热暖,傻里傻气的。


说到这儿他大笑起来,我在这边听得很安静。他笑了好一会儿才继续说。


但是没有一个人是安迷修。


没有一个人像他那样,大步向前,一步一个坚硬的坑洞,即使他早已看清脚下荆棘百里,前方万丈深渊。


我这辈子不会遇到第二个安迷修了,他也是,当然不会有第二个我。雷狮笑着笑着,似乎有点笑不下去。我们曾经非常快乐,但是我,你,安迷修和嘉德罗斯,每个人,都仍然需要面对狂欢结束之后的时间,时时刻刻,不在忍耐中重生,就在沉默里消亡。


我明白的。我低声回答他,我当然明白。


那边又想了想,问我:“你不问我嘉德罗斯具体跟我说了什么吗?他说你——”


我直接挂了电话。




诚然,我并不擅长面对过去。


就在雷狮离开之后,嘉德罗斯显得异常暴躁,不断砸碎东西。我从垃圾站回收来成打的酒瓶,与他一起深夜溜进无人小巷,对着路边的消防柱一顿猛砸。那些翠绿的透明的土黄的玻璃块在水泥地上炸裂开,折射着路灯的光芒,太刺眼了,像一个个永远也不可能完整的故事一样。


嘉德罗斯的故事也不是非常完整,雷狮走了他才意识到,有些东西没了就不会再回来。于是他终于告诉我一些事。比如他并不完完全全是自然产物,他的父母为了一个优秀到足以独自继承商业帝国的后代,做了无数基因优选实验。在嘉德罗斯出生之前还有几百个嘉德罗斯,有的因调试失败缺胳膊少腿,至今躺在巨大玻璃罐装的营养液中,不曾用同样金色的双眼看过世界。


我是优胜者,但是我不为此感到快乐。嘉德罗斯盯着我的眼睛,搜索着我情绪的惊讶里是否暗藏厌恶与愤怒。


他们觉得我任性妄为,足够威严强大,却没有成为统领者同样需要的,另一面的包容仁爱之心。他嗤笑着,好像那是个非常可笑的要求。当初怎么不再多试几个DNA排列组合呢,有本事不要让我出罐啊,事到如今居然有胆量质疑我。


我听着他的来历,我意识到,有太多的事情比想象中还要复杂。


我见过那些残次品,去客人家参观的感觉。我能从他们身上认识自己,虽然不过是比我低等了无数阶级的产物,我却能比任何人都要更了解我自己,而我本身已经无限接近于神了……任何人的指手画脚都叫我厌恶,没有一个人能像我这样了解我,也就没有评判的资格。格瑞,你也一样。


看我仍然回不过神,他挑眉,话顿了顿。或者说,本来你应该一样。


我看着嘉德罗斯,回忆着认识以来的这些年,我究竟是因为什么,成为了眼前可悲又强大的化学产物“不一样”的那一个。我不记得了,我很想告诉嘉德罗斯,常人的记忆就是如此,稍稍经过一些时间的洗刷,所有的画面就如蒙上毛玻璃一般模糊不清了。不是所有人都能将每一个瞬间都铭记在心,因此也不是所有人都像他那样,把所有的灰暗腐败骄傲自得都刻在胸腔里,不是所有人都能如此清醒明了,从不为任何事犹豫的……


那种熟悉的疼痛又回来了,它再一次把控了我,我猜也许嘉德罗斯不会惧怕这种痛楚,他应该在被制造出的那一瞬间就开始适应它,并且接受它了。


我束手无策,我毫无办法。我只能看着那样的嘉德罗斯,然后告诉他,我去弄了酒瓶,我们出去砸,你看怎么样?他说好。我悄悄从出租屋溜出来,没有吵醒安迷修。我们砸了五筐酒瓶,期间有无数颗人头从四周建筑的窗户里探出来看,嘴里叫骂着男女的隐私器官。我们隐蔽在看不见的阴暗一角,嘉德罗斯笑得前仰后合。我没有笑,尽管我被嘉德罗斯的神采飞扬感染了,也想摆出更柔和一点的表情。


我意识到,我很想让他开心一些。


嘉德罗斯的先天条件使他精神的年龄远超身体的岁数,但此刻他仍然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而我已经二十三岁,一如既往,毫无异常。我看着他,看着他卷起汗衫累赘的下摆,看着他将稍大块的碎片狠狠踢飞,看着他笑,看着他笑得我想哭。


人们都说精卵结合是宿命——你猜猜这宿命可不可抗拒!


生而为神——我他妈一点也不愧疚!他大喊大叫,我站在他身后,突然很想抱抱他。相拥比告别简单,我绝对做得到,但我没有。格瑞沉默地站在原地,沉默地注视一切,他总是担当冷静的观测者,面对嘉德罗斯也不例外。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告别比相拥简单。我那时刚刚完成《白日焰火》,莱娜小姐又一次登门收稿,那个早晨空气清爽,我享用了一杯糖度和温度都恰好的咖啡,不过这次奶比以前放得多些。我没有去问莱娜小姐这些变化的原因,我想多奶应该是鬼狐天冲的新口味。


我把那些纸交给莱娜小姐读。虽说确实是以安迷修与雷狮作为原型的短篇小说,我仍然在两人的性格设定上添油加醋,连着各种细节都改了许多。雷狮走了之后再也没有回来找过安迷修,他以前也从未成功与安迷修度过任何一段同居时光,但我知道,那是他们都迫切希望发生的事。


小说家写的总是人们的故事,发生过的,没发生过的,希望它发生过的,希望它永远也不要发生的,只有这么几类,没有任何人幸免。


我遵守约定,让海盗团为雷狮死了,挑了几种惨烈的死法,这使得整个故事覆上浓厚的悲剧色彩。我写道,雷狮三年后回来与安迷修干柴烈火,第二天他们收拾收拾东西,第三天一起私奔了。安迷修第二次丢下了当年为了与雷狮同居而丢下的便宜室友格瑞,不过格瑞没有生气。格瑞真的没有生气。


格瑞怎么会生气呢。我看着现实里从房间里走出来,伸着懒腰打哈欠的安迷修先生,嘴角动了动,却终究没能扯出笑容。况且雷狮答应我仍然每年会寄来贺年卡,我心想这挺好的,只不过底下的名字再也不会是雷狮与安迷修并排,会不会觉得有点难过。


我不知道雷狮是否也在那些与空气拥挤床上的日子里感到寂寞,这听起来就很寂寞,尤其还发生在他曾经有人相伴之后。我想他应该与离开的那天相比变了许多,因为人总是会长大,会一遍又一遍地变成自己不认识的陌生模样。他应该也意识到了,所有人双手空空地来,见过了,读懂了,终于知道自己不是那么特殊了,每个人最后都必须独自离开。


不过,《白日焰火》是小说,让他们一起离开也无妨。


我还从未成功写出过关于自己和嘉德罗斯的故事。因为很怪异,什么东西扯上格瑞和嘉德罗斯好像就很怪异。空气里弥漫着未成熟的柑橘味道,酸甜青涩,好像很轻盈。我跟嘉德罗斯之间有一条非常隐秘的界限,没跨过去显得疏远,跨过去了就是犯罪,这个社会还不至于原谅一个对十五岁的小男孩起想法的二十三岁正常男性。


但我仍然很想拥抱他,在他坐在我的沙发上无聊地盯着松鼠的时候,在他冲进出租屋把我从稀烂的现实里拯救出来的时候,在他大笑着与我一同在小巷里砸烂酒瓶无数的时候。


我就是那样看待嘉德罗斯,他也不知道。


在那些相互靠近,相互刺痛,再相互靠近的日子里,我们谁也没有说过。我没有告诉过他,父母去世之后的几个星期里,我曾经想到过死,想到过离开现实,想到过从宿舍楼顶一跃而下坠入无底洞,灵魂从众生头顶无声呼啸而过,升入天堂坠入地狱之前的俯瞰里尽是我不曾见过的宽广原野。


然而我仍躺在床上,居然动弹不得。


人总是活得痛不欲生,却又不舍得死。在极端痛苦的狂乱里,我想起小屁孩嘉德罗斯说过的话。如果有东西胆敢挡在他的路上,他会不费吹灰之力将其碾压致死——四两拨千斤是存在的,但另一个事实是,极致的才华与力量总是大于一切庸人自扰的小花招。


而我,我没有那种力量,我只是3%的天才,而不是他那样0.003%的怪胎,我接受阴云的笼罩,在它的包围中站起来继续生活。


我无力抗争,我无法打败它。


直到后来,嘉德罗斯离家出走之前,某个下午他来找我,嘴里塞着巧克力味的雪糕,从沙发那一头爬到这头来看我的笔记本电脑。他漫不经心,就像指着超市里的糖果包装那样指着我的《白日焰火》,问我,为什么总得有人死呢,格瑞,你觉得这是不是个蠢问题?


“不,这问题不蠢。”我很认真地回答他,“这是一种对比的手法,有人死了,所以活着的人才能学会珍惜生命,他们才会知道不可以去自杀,最好不要去死。”


丢不掉忘不掉的东西很多,学会带着走就好,只是。


死亡是可能的,死亡的确,是可能的。




与嘉德罗斯的故事大多发生在下午。嘉德罗斯的十五岁里的一个下午,平凡无奇,炎热的下午,他又一次敲响我那狭小出租屋的防盗门。安迷修不在,我为他拉开铁链插销,他像只活力充沛的什么动物,门还没完全拉开他就闪身进来,背上有一个Puma的背包。


我问他是不是又想看松鼠和松子,他说不是,我有正事。嘉德罗斯抓住我的手,第一次如此认真,极其郑重地看着我。


我们离开吧,格瑞。


“……什么?”我没听清他的话。


“我们离开吧!私奔!旅行!就像你在那篇写雷狮和安迷修的小说里那样!”


我被他眼睛里那股认真的执意吓傻了,我拿过他的背包,翻了翻内容,发现里面有将近一半的空间塞着百元美金。这是我人生第一次见到如此多的钞票被塞在一个十五岁少年的运动包里,我真的被吓傻了。剩下那一半空间里有两瓶橘子汽水,吃了一半又包起来的汉堡,还有限量版高达。


继被吓到之后,我又差点被逗笑了。


你笑什么,格瑞。他不满地看着我。你怀疑这件事的可行程度吗?我想这事想了不知道几年了。我收了笑容,我意识到,他说的没错。这件事从物理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不如说,一直以来我都不知道为什么嘉德罗斯还留在这里——那明明是令他厌恶至极的父母与出身背景,为何不尽早逃得越远越好,再也不要被找到最好。我有许多疑惑,但我从未问出口,因为我担心这只是因为嘉德罗斯没有想过要走,只要说出口他就能意识到问题所在,然后挥挥手从我的世界里说拜拜。


现在看来我想多了,嘉德罗斯何其聪明,怎么可能没有想过要走。


这里有几十万现金,我还有几张用假身份办的卡。他哼了一声,继续跟我解释。大半年前就都准备好了,反正买张机票去国外就能从他们的势力范围里消失,很容易的。


那你之前为什么不走?你留在这里做什么。我问他,手心里微微发汗。他也不说话了,直直盯着我。我想起来,他似乎总是那样看着我,永远用那双眼睛那样看着我。


然后他的手臂向我伸来,勾住我的脖颈狠狠下压,我瞪大了眼睛,嘉德罗斯的嘴唇如同清爽的橘瓣,吻住了我唇上早已干燥开裂得死去了的土壤,重重碾压。那力量带着不可抗拒的意味,将我牢牢禁锢,要把我揉碎了一般执拗霸道。


他一边吻我一边把我推进卧室,我反应不过来,被他压到衣柜上,撞出沉闷的响声。脑子里很乱,我一开始是在想希望安迷修不要突然回来,后来意识到内容不对,我应该先推开嘉德罗斯。可思绪进行到这里时已经推不开了,他一直没有闭上眼睛,似乎尝试着从我枯萎的内里挖掘出些甜蜜甘美的成分,舌与舌的缠绕使我眩晕。


我再一次尝到橘子和汉堡里蛋黄酱与生菜番茄混杂的味道,并不叫人讨厌,嘉德罗斯的一切看起来都耀眼得令人烦躁,但至少不叫我讨厌……疼痛,又是疼痛。我尝试着抓着他的肩膀用力推拒,但他没有给我机会,膝盖撞进我两腿用力顶了几下,我手都软了。我知道嘉德罗斯对我来说杀伤力有多大,但我没想到刚一接触竟然便已经束手无策,理智与头脑都溃不成军。


“我们走吧,格瑞,去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我听到他在我的耳旁低语,还听到自己慌不择路的低喘。


多么奇妙的夏日午后。小少爷嘉德罗斯背着运动包敲开半个著名作家格瑞的房门,背着几乎能买套房的现金,还有橘子汽水,吃剩的汉堡与高达机器人,然后问他,你愿意跟我一起走吗?他们亲吻着彼此,像一对绝唱中交颈而死的天鹅。


这听起来简直就像是某个童话故事的翻版,只要我抓住他向我伸来的苹果枝,我就能拥有我想要的一切。下个月的房租,漏雨的窗户,磨锈了的搪瓷盆,那似乎都离我很远很远,没有什么金凯莉紫堂幻的神奇大冒险,没有什么白日焰火,未来就在我的眼前,未来触手可及。


假如格瑞并不是生来必须承受所有苦难,一点负重也不放下地走在人间大道上,而是也可以尝试着去抓紧,去拥有一些什么东西。假如格瑞并不是格瑞,而是雷狮,安迷修,甚至嘉德罗斯,有着伸手去抓紧什么东西的勇气,有着不顾一切追逐珍爱之物的能力,想必他此刻已经痛哭流涕,跪倒在天神嘉德罗斯的面前,求他带他走了吧。


请带我走,请带我离开。


我张了张嘴,听到自己说了一个字。嘉德罗斯歪了歪头,又凑上来吻我。这次的亲吻柔和许多,他刚刚还想弄碎我,现在反而怕把我损坏了一样,细密地吻我的唇瓣。我的手垂落在身体两侧,我想这一切都来得太早太早,也太晚太晚了。在嘉德罗斯那样执着地再次吻过来时,我清楚地感知到我已永远失去那个可能。


我说不。我说请带我走,请带我走。


这世上永远有那么多的事已经发生,还没发生,永远也不会发生,而我们仓皇走在其中,每个人都是从年轻走向年老的旅者。嘉德罗斯对我而言是造梦人,在现实的间隙里给我一次又一次濒死的温柔幻觉,我闭上眼睛,祈祷这一切都永远不会结束。


“你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那一天吗,格瑞,那个早晨……我的父母喊我,我懒得从楼上下来,站在阶梯的阴影处向下望,想着这次的老师该用什么理由赶出去。你从门廊那里走进来,刚换了鞋,眼睛里还有睡眠不足的困意。”


嘉德罗斯持续亲吻着我的脸颊,几乎自言自语。


“你走进我的书房,我把题目给你,你弯下腰,伏在属于我的书桌上写,汗水从额际流到发梢,冷光灯给你蒙上一层光。我叫来管家,问了你的名字,你没有注意到我,心思都在那道题上,眼睛的颜色与光一样冷。”


“然后我笑了,’格瑞老师’,你记得这个称呼吗,我绝佳的记忆力帮了我,把你当时的模样永远地留在了这里。”他大笑,盯着我,点了点他自己的头,“很奇怪吧,一个普通的,无聊的,我被父母强迫待在家里,面见自己的新家庭教师的可恶早晨,我才九岁。”


“但我一直知道,这会是我这一生见过最美的画面。”


是我们两人的,牢不可破,厚重如深海咸水的间隙与幻觉,入者即死。


我闻到咸咸的气味,我发现眼眶很湿润,好像已经足够重新长出植物了。我闭上眼,察觉没有任何泪水滑落,那种湿润的感觉只是湿润,但是永远地留在了眼球与眼睑之间。河水漫过河岸,生命力沿鼻梁蔓延,用力地活着,用力地发光,我知道我就是那样看待嘉德罗斯。

我睁开眼睛,嘉德罗斯已经走了,高达被留在我桌上,还有张“明天来拿”的字条。我想他或许是放弃了他的计划。他可以为了格瑞在这座城市里多待一年,大概也可以为了格瑞在这座城市里永远永远留下去。嘉德罗斯有着格瑞远无法想象的宏大未来,人总要为了未来忍受现在,我相信他也能学会的,他一定比我更清楚。


明天见,嘉德罗斯,我也是。我对着已空无一人的房间回答道。


而且有些机会确确实实不是属于我的。


第三天我接到他家人的电话时才知道,嘉德罗斯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一点踪迹也寻找不到了。




可这有什么好奇怪。


我意识到,嘉德罗斯也选择了离开,离开捆绑他双翼的现实,离开我。他就像当年的雷狮,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生养他的城市,离开了我的人间,去了我到不了的远方,他的天堂。太阳看着这一切,冰冷的星星在夜空里闪烁,孤零零的“人类”决定悄然走向无垠无际的幸福。


他关上我出租屋的门,转身,然后走进了一场焚天的火。


他才十五岁,也许很快他也会像雷狮那样,在大街小巷里随心所欲地奔走,遇上属于他的安迷修,重新开始一段暴力无比又可爱迷人的故事。那故事里没有格瑞,没有一个比他大了八岁却远不如他清醒透彻的作家,没有柑橘的气味,也没有松子和松鼠了。


只是我仍然不知道,该怎么写下我与嘉德罗斯的故事。


《金凯莉紫堂幻大冒险》卖得很好,我出名了,《白日焰火》被出版社退了回来,理由是题材太过边缘,审核不好糊弄,干脆等到以后出个人合集再把它丢进去瞒天过海。我换了个编辑,新来的女孩叫安莉洁,莱娜小姐辞职了。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出版社楼下的奶茶店,她与鬼狐天冲面对面坐着,桌上放着两杯爆珠奶茶。


出于礼貌,我上去打了招呼,莱娜小姐有些局促,大老板则大方地挥了挥手,表示我的那杯奶茶由他请客。之后鬼狐天冲似乎有什么事先上楼去了,只剩下莱娜小姐和我。她告诉我她很快要与鬼狐天冲一起去国外了。


“一些税务问题。”她轻描淡写地说,“鬼狐先生说暂时解决不了,要出去避一避风头。”


所以你跟着他走?


所以我跟着他走。她点点头。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爱情压抑到最后都会像这样爆发得不计后果。


但是我没有对莱娜小姐说难听的话,我知道她需要一些精神上的支持,而不是冷言冷语的嘲讽。我推开玻璃门离开奶茶店时鬼狐天冲又下来了,我站在公交站前,远远望他们的方向望,看见鬼狐天冲软软地托着她的手走出来,像牵着一只乖巧的小动物。我想起莱娜小姐家养了很多软软的小动物,我以前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似乎有些明白了。


但是明白了又能做什么呢,只能说,这是不奇怪的,金,雷狮,安迷修,嘉德罗斯,莱娜小姐,还有我,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麻烦,我们带着这些问题东奔西走,风里来雨里去,没有人摆脱过这些问题和麻烦本身一丝一毫。


这些年我逐渐明白的事情有很多,这大概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


安莉洁成为我的编辑后又过了几年,她的咖啡也不错,但是总是不如莱娜小姐的那杯。我知道将新人与旧人拿来并列评论或许是件失礼的事,但是心里总是有一杆潜意识里的标尺。这样好像没有以前好,那样好像比以前好些,诸如此类的想法使我总是回望过去。我发现这个出租屋已经被我住了很多年,我告诉自己,连出租屋都还没对我说过一句厌倦,我又有什么资格说我已经厌倦了它,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呢?


所以我闭上嘴,我继续在这里住下去,写着我的小说,拿着我的版税,打着以前跟嘉德罗斯一起玩过的老单机游戏,我继续生活。


令我惊讶的是,安迷修还是走了,走得比我在小说里假设他与雷狮私奔的年份要更晚几年,不过还是走了。他在一个普通的下午告诉我可能我需要一个新室友,我说噢不用,我已经能自己负担起两室两厅的房租。他点了点头,表示认识我非常高兴。


“是真的,格瑞。”他伤感地微笑着,自从雷狮与他分手之后,这样的笑容时常出现在他脸上,“有你做我的室友是我人生中发生过最好的事之一。”


“我也是。”我平静地回答他。我知道过了这么久以后,有很多话不必多说。


他收拾了两个星期,把大大小小的东西装进行李箱,在火车站与我挥手告别。他给我留下了不少他带不走的日常用品——他的床,他的熊本熊靠枕,他的双夹层杉木书架,他床底的啤酒。啤酒是我最惊讶的部分,我以为他八百年没有喝过那东西了,没想到拉开床下抽屉还能找出这么多。


于是我猜测起他离开的理由。他没有说走去哪儿,走去做什么,但我猜他终于收拾起面对雷狮时从来不够用的勇气,去了对方所在的南边。


他也答应我会每年给我寄贺年卡,我说好。一开始我们还通过几次电话,后来就全用明信片联系了,几个月也收不到一点消息。我不知道安迷修与雷狮的故事有没有继续,我想起我与他们每个人最后的会面,脑海中浮现的竟然是两人各自寂寞得让人发疯的侧颜。每一年我仍然收到两张贺年卡,分别签着安迷修和雷狮的名字,于是我猜他们还没找到彼此,再也没见过彼此,就像我再也没有见过嘉德罗斯。


从某一年开始,他们俩的贺年卡再也没有寄到过,一起消失了。那个新年我也是独自度过。我不知道同时停止寄来的贺年卡意味着什么,也许他们以这种方式暗示了他们的再遇,故事有了延续——或者是邮政局太过繁忙的糟糕物流将它们一起弄丢,两张卡片私奔了——又或者是雷狮与安迷修还是那么他妈的有默契,在同一年的新年一起犯浑,忘记了一个叫作格瑞的人。


哪一种都好,人们总是愿意相信他们希望的可能,而我希望是第一种。


很久以前,雷狮的那一通电话里似乎与我透露过嘉德罗斯还活着的消息,但我并不想与他多说。就像我看着雷狮与安迷修,雷狮看着我和嘉德罗斯的方式也不过是窥见庞大辛酸往事的一角,灰暗陈腐不见天日。安迷修似乎也看我们看得很透,他知道我一直没有下笔写嘉德罗斯与我自己的故事,在一张贺年卡上他给我送来一个结尾。他说我可以试着用用。


于是我找出很久很久以前嘉德罗斯送给我的高达,它很旧了,一直被我摆在橱柜的最高层。我终于再次回忆起我与嘉德罗斯的一切,他金黄的头发金黄的眼,他柔软如柑橘的嘴唇,他的吻。我发现我一点也没有走出去,仍然在他当初不辞而别时为我布下的迷宫里团团转。那张字条曾经告诉我,我们明天见,但是我没有等到嘉德罗斯,没有等到。


有很多事情在回顾时会变得比当时清晰。我终于意识到,为什么过了这么久我仍然不愿意写下我们的故事:我一直告诉自己,那个下午不会是我们的结局。


我告诉自己,那不会是结束,我们还会有明天,还会有很多很多的明天。我告诉自己,我会在出租屋里,在曾经走过的街道里,在曾经去吃过的鲜芋仙里,在大雨和阳光里,在每一个留下过痕迹的地方里等待,等待他的一次出现,一封信,一个电话,或者一个吻。我们明天见!可是那个明天没有来,永远没有到来。


我扯出一张纸,开始给臆想中的他写下这些年来的第一封信。我不知道要寄到哪里,或许在做饭的时候顺手烧掉就行。


“我现在知道,我该如何完成这部小说了。”


【你嗅到炽烈的柑橘气味,你凝视着我的双眼,我将心脏剖开展示于你的眼前,我迫切地送上未成熟的芬芳,然后你拒绝了。我缝好破裂的皮肤,我将嘴中的橘瓣吞咽,你已经成长到能够忍受美好的事物从你身边远去。这本书结束了。】


“我会让故事开始于格瑞十七岁的夏天,然后在你离开我的那个下午尽数终结。所有关于你的画面,气味,都浓缩凝结在那个下午,所有想要蹦出喉咙的诗句,歌词与脏话都被堵回肠胃,我们两人的故事,所有歇斯底里的平静柔和的低声言语,都在夏日的那一天戛然而止。”


所有人的重逢与离别都会发生在同一天,就是你离开我的那一天。


那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一天。



我将信放到一边,找出我将会在下个月寄给安莉洁的稿纸,我写下标题。


《提喻柑橘》。


笔尖落到纸上,写下第一个字的那一刻,我知道结束了,水从我的眼眶溢出,真真切切地落在了我的稿纸上。


我不是为了小说的开始,而是为了它的结束。


就像那个下午我预感到的失去的可能,我预感到我的室友与他的爱人的延续,我预感到莱娜小姐飞蛾扑火的结局,我清楚地感知到,金和他的姐姐,雷狮与安迷修,莱娜小姐与鬼狐天冲,以及嘉德罗斯,都已经义无反顾地离我远去了。他们走出了格瑞的悲喜世界,安静温和地谢幕离开,永远不再回来。


-fin-

*【】里是安迷修送给格瑞的段落。


我是响响!

虽然发(上)的时候说过不会是非常令人舒服的故事,不过还是有点匪夷所思,可能是魔幻大作了(。

虽然是乱来的,但是我写得很开心(靠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恋ry童癖是不会有结果的。

也很对不起《白日焰火》里已经完全HE的雷安就是了,但是不会为此真的道歉(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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